2025 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补助与"经济集约型综合管廊"出处
这篇讲财办建〔2025〕11号 怎么给钱;更重要的,它点明本站反复提及的”经济集约型综合管廊建设“这一提法,官方出处就是这份通知。
文件定位
《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5〕11号,2025 年 4 月 3 日),是和 2025 年 5 月中办国办《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配套、但不同的一份文件。
两者分工很清楚:《意见》定任务与体制(把地下管网、综合管廊、生命线写进 8 项主要任务),本通知定钱怎么给(中央财政对入围城市给定额补助,并明确资金能投什么)。读政策时容易把两者混为一谈,但“经济集约型综合管廊”这句话,不在《意见》里,而在本通知里。
补助标准:定额,分区域分档
2025 年,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工作的范围为大城市及以上城市,共评选不超过 20 个城市,主要向超大特大城市以及黄河、珠江等重点流域沿线大城市倾斜;每省(区、市)可推荐 1 个城市参评。
对入围城市给予定额补助,按区域分档、分年拨付:
| 区域 | 补助总额上限 |
|---|---|
| 东部地区 | 8 亿元 |
| 中部地区 | 10 亿元 |
| 西部地区 | 12 亿元 |
| 直辖市 | 12 亿元 |
这与 2014—2016 年管廊试点的“每年 3—5 亿、一定三年”是两套不同机制:试点按城市规模分档、补建设投入;本通知按区域定额、补城市更新一揽子方案,且明确“不得重复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车购税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其他渠道中央资金”。
资金支持方向(重点:经济集约型综合管廊出处)
本通知把资金投向两类:样板项目建设与机制建设。其中样板项目的第一类,原文就是:
城市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和经济集约型综合管廊建设。
这就是“经济集约型综合管廊建设”这一提法的官方出处。 它和本站此前梳理的口径一脉相承,又往前推了一步:
- 国办发〔2015〕61 号:口径是“全面推动”地下综合管廊;
- 2025 年 5 月《意见》:口径收紧为”因地制宜建设地下综合管廊”(重心从规模转向适配性);
- 本通知(财办建〔2025〕11号):在“因地制宜”基础上,进一步把可获中央资金支持的管廊明确限定为”经济集约型“——即不再鼓励为建而建,而是看单位投入能否换来管网统筹、运维降本的实质效益。
对从业者来说,这一条是实质性的:它意味着新一轮管廊如果要进中央资金盘子,论证重点要从“建了多少公里”转向“是否经济集约、是否真把多类管线统筹进来并降了运维成本”。
其余样板项目方向还包括:城市生活污水“厂网一体”与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筑垃圾治理、综合杆箱、危旧桥梁、机械停车设施等市政提升;历史文化街区、老旧小区、口袋公园等既有片区更新(注重消费型基础设施建设)。
机制建设则覆盖三类:项目储备与生成机制(城市体检、专项规划、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后评估);资金安排与筹措机制(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一般/专项债、国资预算统筹,以及地下管网“一张图”动态更新与长效运行机制);用地保障与审批机制。
申报条件与边界
申报城市需同时满足:已建立城市更新组织领导与协调机制并制定工作方案、实施范围集中在城市老城区;城市财力满足投入需要、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低、不得因开展城市更新形成新的政府隐性债务;2023 年(含)以来在住建领域未出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负面舆情。
申报材料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前联合行文报送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放在政策链上
和本栏目其他几篇连起来读:
- 《2025 城市更新意见与地下管网》讲中办国办《意见》怎么定任务;
- 本篇讲财办建〔2025〕11号 怎么给钱、以及“经济集约型综合管廊”的出处;
- 《中央财政支持管廊试点:两批25城与补助规则》讲 2014—2016 年那轮管廊试点的补助规则,是本轮定额补助的前身;
- 《钱从哪来:四条资金渠道》讲试点与通知之外,城市地下管网还能靠中央预算内投资、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专项债筹资。
一句话:《意见》画蓝图,财办建〔2025〕11号 配资金,“经济集约型综合管廊”是这张资金图里给管廊定的新坐标。
依据与出处
- 《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5〕11号
- 《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5〕11号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0542号建议的答复》建建复字〔2025〕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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