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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

综合管廊

探廊 · 城市生命线 · 政策资讯 · 标准体系 · 技术分享

燃气、供水、排水、供热、桥梁、隧道、综合管廊——维系城市运行的生命线如何被看见、被监测、被守护。 本站整理官方公开资料,讲清是什么、政策怎么走、标准怎么用、技术怎么落。

综合管廊节点模型

三舱标准段与节点段的剖切模型:廊体顶板上方是夹层,夹层顶板并列通风口、吊装口、逃生口三条竖向通道,通道穿过顶板处开洞。 点击任一构件查看它的名称、作用与工程要点。

  • 主体结构
  • 功能舱室
  • 入廊管线
  • 节点与设施
综合管廊节点剖切模型排风机富余空间(可布置电气设备)配电柜夹层绿化带人行道地面通风口吊装口逃生口燃气舱综合舱热力舱管廊纵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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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览

节点模型怎么看

这是一个三舱综合管廊标准段的剖切模型:廊体顶板上方是夹层,夹层顶板并列三条竖向通道通往地面。

自下而上是三个层次——舱室(收容电力、通信、给水、中水、燃气、热力管线)、节点夹层(布置排风机与电气设备的设备与检修层,顶板抬高后形成的富余空间以虚线示意预留范围)、覆土与地面。夹层顶板上的三条通道功能不混用: 通风口出露地面成通风亭,吊装口以盖板封闭于人行道或绿带之下,逃生口与人行道地面齐平。 物品与人员由地面进入夹层后,再经夹层底板上的舱室吊装口与夹层逃生口进入舱室; 底板上的这两处开口被上方夹层顶板与设备遮挡,图中不另画出,只把顶板上的洞口剖开表示。

  • 4 类构件:主体结构、功能舱室、入廊管线、节点与设施,共 19 项
  • 燃气独立成舱:不得与电力电缆同舱,是管廊安全设防等级最高的舱室
  • 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管廊属地下有限空间,进入前必须执行

图中构造按通用做法绘制,尺寸与布置仅为示意;工程取值以现行规范与设计文件为准。

主体结构

现浇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

管廊的骨架,多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矩形框架,也可采用预制拼装与叠合装配。

标准断面按容纳管线种类分为单舱、双舱或多舱矩形框架,内净尺寸需同时满足管线敷设间距、人行检修通道与设备安装要求。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100 年、安全等级一级,混凝土需同时满足强度、抗渗与耐久性要求,并控制裂缝宽度。

  • 明挖现浇为主;地质与工期条件允许时可采用预制拼装、预制槽型与现浇叠合等装配式做法
  • 结构自防水是防水体系的第一道防线,抗渗等级与裂缝控制宽度按规范从严取值
  • 顶板覆土厚度、地下水浮力与地面荷载是断面尺寸和配筋的控制性工况

依据:GB/T 50838-2015 结构与防水相关章节

管廊类型与构成 →
主体结构

底板、垫层与地基

把上部荷载传给地基,其下依次设素混凝土垫层与地基处理层。

底板同时是舱内人行面与管线支墩的承托面,厚度一般不小于顶板。垫层起找平、隔离与保护防水层的作用,其下按地质条件做换填、桩基或复合地基处理;抗浮水位较高时还需设置抗拔桩或在底板内加压重。

  • 底板标高决定舱内排水方向,一般沿纵向找坡并以排水沟汇入集水坑
  • 地下水丰富地段需复核抗浮稳定性,必要时增设抗拔桩或压重混凝土
  • 垫层表面平整度直接影响外包防水层施工质量,是隐蔽工程验收的关键项

依据:GB/T 50838-2015 结构与地基相关章节

主体结构

变形缝与止水带

沿管廊纵向按间距设置的贯通缝,用于释放温度收缩与不均匀沉降引起的变形。

变形缝是管廊防水的薄弱环节,也是渗漏高发部位。规范要求沿纵向按间距设置变形缝,缝内采用中埋式止水带、外贴式止水带与嵌缝密封材料组合的多道设防做法,并填充柔性材料以适应变形。

  • 需同时满足"适应变形"与"止水可靠"两个相互制约的要求
  • 常见组合:中埋式钢边橡胶止水带 + 外贴式止水带 + 聚硫或聚氨酯密封膏嵌缝
  • 变形缝两侧混凝土需加强振捣,止水带定位偏差与浇筑破损是常见质量缺陷

依据:GB/T 50838-2015 防水与变形缝相关章节

主体结构

外包防水层

施作在结构外侧的柔性防水附加层,与结构自防水共同构成两道设防。

明挖现浇管廊通常在垫层与底板、侧墙外表面施作柔性防水层,材料多为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或高分子自粘胶膜卷材(预铺反粘工艺)。阴阳角、变形缝、施工缝与穿墙管周边需做附加增强层,是验收与运维巡检的重点部位。

  • 防水设防遵循"以防为主、刚柔结合、多道设防、因地制宜"的原则
  • 防水等级与土壤腐蚀性等级决定卷材层数与材料选型
  • 卷材搭接宽度、阴阳角附加层、穿墙管根部处理是最易出现缺陷的三处细节

依据:GB/T 50838-2015 防水相关章节

功能舱室

综合舱

容纳给水、中水、电力、通信等管线的主要舱室,也是人员进入检修的主通道。

舱内管线按"电力与通信分侧、水管道在下"的原则分层布置,中间留出人行检修通道。通道净宽需满足巡检与小型检修设备通行要求,净高需满足人员直立通行与管线安装操作空间。

  • 电力电缆与通信线缆应分侧布置,间距不足时设置金属隔板以满足电磁兼容要求
  • 给水、中水管道宜布置在舱底一侧,便于支墩承托与事故泄水
  • 管线布置需预留扩容管位,并考虑安装与更换时的操作空间

依据:GB/T 50838-2015 管线布置相关章节

入廊与收费机制 →
功能舱室

燃气舱

燃气管线必须独立成舱,是管廊中安全设防等级最高的舱室。

天然气管道不得与电力电缆同舱敷设,须单独设舱并配套独立的通风、可燃气体探测报警、防爆电气与紧急切断设施。燃气舱的人员出入口、吊装口与通风口宜独立设置或与其他舱室可靠隔离,避免事故串扰。

  • 独立成舱是强制性要求,目的是把燃气泄漏的爆炸性风险与其他舱室物理隔离
  • 舱内设固定式可燃气体探测器,报警后联动事故通风并切断上游气源
  • 电气设备与灯具按爆炸性气体环境选型,检修作业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

依据:GB/T 50838-2015 燃气管道入廊相关章节

燃气:生命线里后果最重的一环 →
功能舱室

热力舱

敷设热力管道的舱室,蒸汽管道应独立成舱,热水管道可与给水管道同舱。

热力管道存在热伸长与保温层外表面温度控制要求,布置时需预留补偿器、滑动支座与保温施工空间。蒸汽管道与热水管道对舱内环境的影响差异较大,规范按介质类型对是否独立成舱作出区分。

  • 蒸汽管道一般要求独立成舱,热水管道可与给水、中水管道同舱敷设
  • 需设置补偿器或自然补偿吸收热伸长,固定支架与滑动支座与补偿方案匹配
  • 舱内环境温度与保温层外表面温度需控制,避免影响相邻管线与巡检人员安全

依据:GB/T 50838-2015 热力管道入廊相关章节

入廊管线

给水管与中水管

入廊的有压输配水管道,是管廊内最常见的水专业管线。

给水管与中水管入廊敷设可以避免反复开挖,便于巡检与漏损监测。管道敷设在支墩或支架上,沿纵向设置检修阀门、排气阀与泄水阀,并做防腐处理。中水管道需与给水管道明显分色标识,防止误接误饮。

  • 管材常用球墨铸铁管、钢管,接口形式需适应管廊内的安装空间与后期更换
  • 阀门、排气阀与泄水阀的位置决定了事故工况下的隔离与排空能力
  • 中水管与给水管分色标识、独立支墩与独立标识牌是防误接的三项基本措施

依据:GB/T 50838-2015 给水、中水管道入廊相关章节

入廊管线

电力电缆

入廊敷设的电力电缆,是管廊内数量增长最快的管线类型。

电力电缆敷设在组合式支架或桥架上,多层布置时一般按电压等级由高到低自上而下排列,并预留备用管位。电缆接头部位是故障高发点,需设防火槽盒或防火隔板,并纳入舱内防火分隔与火灾自动报警范围。

  • 电压等级越高,对层间距、防火分隔与散热条件的要求越严
  • 电缆接头处应设防火槽盒,并纳入温度监测与火灾报警范围
  • 支架层数与间距按电缆允许牵引力、侧压力与散热条件确定

依据:GB/T 50838-2015 电力电缆入廊相关章节

入廊管线

通信线缆

光缆与通信电缆,与电力电缆分侧布置以满足电磁兼容要求。

通信线缆入廊后可避免道路反复开挖,便于扩容与抢修。由于其对电磁干扰敏感,布置时与电力电缆保持间距或设置金属隔板;线缆在桥架内分层绑扎,余长在专用余缆架内盘放。

  • 与电力电缆间距不足时应设置金属隔板,隔板需可靠接地
  • 光缆弯曲半径与牵引力需满足产品要求,转角处设滑轮或导向装置
  • 桥架层间预留扩容余量,并为各家运营单位的线缆分色分区

依据:GB/T 50838-2015 通信线缆入廊相关章节

入廊管线

燃气管线

入廊的天然气管道,独立成舱敷设并对设计压力与管材从严控制。

入廊燃气管道的设计压力按规范限定,管材与焊缝检测等级高于直埋敷设;管道进出管廊处需设置切断阀门与放散装置。管道全程设防腐层与阴极保护,焊缝进行无损检测,并在舱内配套固定式可燃气体探测与事故通风。

  • 设计压力、管材与焊缝检测等级的取值均按现行规范从严执行
  • 进出廊段设切断阀与放散管,阀门应能在廊外操作或远程控制
  • 防腐与阴极保护需与舱内接地系统统筹,避免电化学干扰

依据:GB/T 50838-2015 燃气管道入廊相关章节

燃气领域速览 →
入廊管线

热力管线

热水或蒸汽管道,需保温并设置补偿器吸收热伸长。

供热管道入廊后便于保温层检修与补偿器维护,但热损失与舱内温升需在设计中一并核算。管道保温层外表面温度、支架处的热桥处理以及滑动支座的位移量,是设计中最容易被忽视的三处细节。

  • 保温层厚度按经济厚度与外表面温度双控,支架处设隔热垫块断热桥
  • 补偿器与固定支架需成对布置,位移量与管廊变形缝位置协调
  • 蒸汽管道还应考虑疏水装置与凝结水排放路径

依据:GB/T 50838-2015 热力管道入廊相关章节

入廊管线

管线支吊架

承托管线与电缆桥架的支撑体系,是决定舱内空间秩序的关键构件。

支吊架常见形式有悬臂托架、门型支架与组合式支吊架,材质多为热镀锌钢,潮湿或燃气环境采用不锈钢。支架间距按管径、管材与电缆允许荷载确定,并需按抗震设防要求设置抗震支吊架。

  • 间距由管材强度、挠度与电缆侧压力共同控制,靠近管件与阀门处应加密
  • 支架系统需做防腐处理并可靠接地,形成连续电气通路
  • 抗震设防区按 GB 50981 设置抗震支吊架,并与主体变形缝脱开

依据:GB 50981《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节点与设施

节点夹层

位于管廊顶板上方、覆土之中的设备与检修层;顶板抬高后形成的富余空间用于布置电气设备,上接三个竖向通道,下通各舱室。

夹层把原本要在舱内或地面解决的设备安装与检修需求集中到同一层:排风机、配电与控制的电气设备可布置在此,人员也可经夹层进入各舱室。夹层顶板上开通风口、吊装口、逃生口三个竖向通道通向地面,底板上开设舱室吊装口与夹层逃生口通向舱室,各开口平时以防火盖板封闭。

  • 夹层的富余空间用于布置电气设备,避免设备挤占舱内有限的管位与检修通道;预留范围应在设计阶段一次划清
  • 顶板上的三个竖向通道分别解决换气、吊装、逃生三类需求,功能不混用
  • 夹层与舱室之间的开口平时以防火盖板封闭,以维持舱室的防火分隔完整

依据:GB/T 50838-2015 节点构造与防火相关章节

管廊类型与构成 →
节点与设施

通风口(进/排风口)与风机

三个竖向通道之一,即进风口或排风口,出露地面成通风亭,兼作小件吊装口;排风机吊装在夹层内。

管廊属地下有限空间,需持续换气以排出余热余湿与可能积聚的有害气体。通风口通常出露地面形成通风亭,顶部设百叶与防雨帽,井筒内可兼作小件吊装通道;排风机布置在夹层顶板下方,就近从竖井取风或排风。燃气舱等有爆炸性风险的舱室应设独立通风系统,且不得与其他舱室串联。

  • 出露地面的通风口需与地面景观、噪声敏感点协调,并防止地面水倒灌
  • 风机布置在夹层内可减少对舱内空间的占用,也便于检修与更换
  • 人员进入管廊前必须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

依据:GB/T 50838-2015 通风与消防相关章节

节点与设施

吊装口与舱室吊装口

三个竖向通道之一,是管节与设备进出管廊的吊运通道,分两段:地面到夹层、夹层到舱室。

吊装口是管廊顶板上的竖向吊运通道,管节、管件与检修设备由此吊入,按参考图与本站图纸口径统一记作吊装口。上段由地面通至夹层,平时以盖板封闭于人行道或绿带之下并与地面齐平,不额外占用地表;下段是夹层底板上的舱室吊装口,正对各舱室布置,平时以防火盖板封闭,吊装时开启。两段上下对位,合起来是一条完整的吊装路径。

  • 上段净尺寸按最大入廊管节或设备的外形尺寸确定,并预留吊装与操作余量
  • 地面盖板需防盗、防坠落并承受地面车辆荷载,开启方向避开行车道
  • 舱室吊装口的防火盖板在吊装后必须复位,否则会破坏舱室的防火分隔

依据:GB/T 50838-2015 节点构造相关章节

节点与设施

逃生口与爬梯

三个竖向通道之一,与人行道地面齐平;舱室到夹层另设夹层逃生口。

逃生口井筒净尺寸按人员通行需要确定,内设爬梯,地面出口以可内外双向开启的井盖封闭并与地面齐平。舱室与夹层之间设夹层逃生口,平时以防火盖板封闭、易于从内部开启,使人员能够在不开挖地面的前提下撤出。逃生口沿管廊纵向按间距设置,间距需同时满足巡检可达与事故疏散要求。

  • 地面井盖应能内外双向开启,并纳入出入登记与作业票管理
  • 夹层逃生口的盖板必须能在内部徒手开启,这是地下空间逃生的基本要求
  • 爬梯超过一定高度时设护笼或休息平台,井筒内预留救援设备吊放空间

依据:GB/T 50838-2015 节点构造相关章节

节点与设施

集水坑与排水

收集舱内冲洗水、渗漏水与消防废水的集排系统。

舱内地面沿纵向找坡并设排水沟,汇水进入设于底板低处的集水坑,由潜污泵提升后排入市政排水系统。集水坑设液位监测与高水位报警,泵组按一用一备配置并纳入环境监控。

  • 排水沟纵坡与集水坑位置需在断面与纵断设计中一并确定
  • 潜污泵一用一备,液位信号接入监控系统并设高水位报警
  • 集水坑盖板需承受舱内检修荷载,并预留清淤与泵组检修空间

依据:GB/T 50838-2015 排水与消防相关章节

节点与设施

环境与设备监控

温湿度、可燃气体、液位与视频等感知终端,加上监控中心构成的监控系统。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对舱内温湿度、氧气与可燃气体浓度、集水坑液位、通风与排水设备状态进行连续监测,并与通风、排水、照明联动。它是管廊从被动巡检走向主动预警的核心,也是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的重要数据来源。

  • 监测指标按舱室性质配置,燃气舱必须设可燃气体探测
  • 探测器布点需避开通风死角与气流短路区,报警阈值联动通风与切断
  • 监控数据接入城市生命线平台,形成"监测—预警—处置—反馈"闭环

依据:GB/T 50838-2015 监控与报警相关章节

管廊怎么监测 →

本节点模型由管了个廊原创,转载、截图引用或二次使用请注明出处(utilitytunnel.cn)。

主体结构功能舱室入廊管线节点与设施

专题导航

管廊政策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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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3-09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

    提出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用 3 年左右时间在全国 36 个大中城市全面启动试点工程,中小城市因地制宜建设。

  2. 2014-06

    国办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

    将城市地下管线定位为城市运行的“生命线”,提出稳步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3. 2014-12

    财政部、住建部启动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财建〔2014〕839号)

    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分档补助、一定三年:直辖市每年 5 亿元、省会城市 4 亿元、其他城市 3 亿元。

  4. 2015-04

    首批 10 个中央财政支持试点城市公布

    包头、沈阳、哈尔滨、苏州、厦门、十堰、长沙、海口、六盘水、白银,三年计划建设管廊 389 公里、总投资 351 亿元。

  5. 2015-06

    GB 50838-2015《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实施

    管廊工程技术有了统一的国家标准;该规范现转为推荐性标准 GB/T 50838-2015《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标准》。

  6. 2015-08

    国办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

    全面推动管廊建设:到 2020 年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管廊并投入运营,逐步消除主要街道蜘蛛网式架空线。

  7. 2015-11

    发改委、住建部印发《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754号)

    确立管廊有偿使用制度:管廊使用费含入廊费与日常维护费,原则上由管廊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协商确定。

  8. 2016-04

    第二批 15 个中央财政支持试点城市公布

    石家庄、四平、杭州、合肥、平潭、景德镇、威海、青岛、郑州、广州、南宁、成都、保山、海东、银川。

  9. 2017-05

    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

    明确有序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到 2020 年结合道路建设与改造、新区建设、旧城更新等,建设干线、支线地下综合管廊 8000 公里以上。

  10. 2018-08

    住建部印发管廊工程投资估算指标与维护消耗量定额(建标〔2018〕85号、84号)

    两份计价文件同日印发、均自 2018 年 12 月 1 日起执行:前者管建设期投资估算,后者管运维期养护计价。

  11. 2019-08

    GB 51354-2019《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实施

    管廊运维有了国家标准,第 1.0.4、6.4.3、6.4.6、6.4.14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2. 2019-11

    四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100号)

    有序推进管廊系统建设,合理布局干线、支线和缆线管廊有机衔接的管廊系统;中小城市和老城区重点加强缆线管廊。

  13. 2020-12

    住建部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111号)

    城市地下管线(管廊)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要有效衔接;到 2023 年底前基本完成设施普查、2025 年底前平台全覆盖。

  14. 2021-08

    住建部印发《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

    给城市更新划底线的同时要求不“重地上轻地下”,推动地面设施与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统一谋划、协同建设。

  15. 2022-05

    国办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国办发〔2022〕22号)

    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27号、国办发〔2015〕61号,促进城市地下设施之间竖向分层布局、横向紧密衔接。

  16. 2022-07

    住建部、发改委印发《“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城〔2022〕57号)

    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系统建设,在城市老旧管网改造等工作中协同推进综合管廊建设。

  17. 2023-10

    住建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的指导意见》(建督〔2023〕63号)

    生命线安全工程覆盖燃气、桥梁、隧道、供水、排水、热力与管廊等对象,管廊进入监测预警与风险处置的覆盖范围。

  18. 2023-12

    发改委、住建部印发《关于做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731号)

    细化收费办法:协商不成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协调确定;起步阶段管线单位分摊建设成本按总成本的 20%~50% 把握;运维成本按舱分摊。

  19. 2025-05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

    把城市燃气、供水、排水、污水、供热等地下管线管网与地下综合管廊并列推进建设改造;管廊口径明确为“因地制宜”。

  20. 2026-04

    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加强“六张网”规划建设,城市地下管网位列其中

    水网、新型电网、算力网、新一代通信网、城市地下管网、物流网。官方口径下城市地下管网包括燃气、供水、排水、污水、热力市政管线和综合管廊;“十五五”建设改造地下管网约 77 万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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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名称级别实施日期状态
DB11/T 1576-2026城市综合管廊运行维护规范地方标准2026-09-01现行
DB11/T 2511-2026城市综合管廊数字化技术要求地方标准2026-09-01现行
DG/TJ 08-2017-2026综合管廊工程技术标准地方标准2026-08-01现行
DB34/T 5390-2026城市生命线工程监测设备质量管理标准地方标准2026-07-05现行

标准状态核对于 2026-10-11,以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准。